怎么在網(wǎng)上提交商標分割申請?
時間:2022-09-11 0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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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商標分割申請)可以按照商標局附帶的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中的要求提交申請。具體申請分割流程:商標局向申請人發(fā)《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》時,會附帶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。按照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中“備注”所提具體要求,在商標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寫并
可以按照商標局附帶的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中的要求提交申請。具體申請分割流程:
商標局向申請人發(fā)《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》時,會附帶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。
按照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中“備注”所提具體要求,在商標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寫并簽字蓋章。
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《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》之日起15日內,將該申請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郵寄回商標局,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。
商標局審查。符合要求的,將原注冊申請分割為兩件,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,生成新申請?zhí)?,保留原申請日期,刊登初步審定公告;對擬駁回部分,保留原申請?zhí)枺暾埲丝梢酝ㄟ^駁回復審等后續(xù)程序繼續(xù)主張權利。不符合要求的,視為不同意分割,待部分駁回決定法定程序終結后,再對其中部分審定的部分予以公告。
申請人申請分割的,無需繳納費用。
注意:申請人提交的《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》,應當為商標局附送的該原件,且任何欄目內容不得涂改,否則,視為不同意分割。分割申請一旦提交,不得撤回。
商標分割有三種情況:
不做復審,商標局會自動分割進入初步審定的部分和不予核準注冊的部分。
需要進行駁回復審的且急于使用過審部分的商標,可以同時申請駁回復審和人工分割。
如果要做駁回復審且不準備申請分割,那么商標過審的部分不會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,需等整件商標的復審結果出來后才能進入之后的商標注冊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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