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外的商標申請的流程有哪些,需要的材料有哪些?
申請國外的商標就是注冊國際商標,有兩種途徑,可以進行單一國家注冊,也可以通過馬德里協(xié)議注冊,兩種途徑,流程和國內的大致相同,商標起名--商標設計--注冊前的查詢--提交申請--形式審查--實質審查--公告去(異議期)--公告期滿下達證書,只不過受理的國家不同。
材料需要:
1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,即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;
2、國際注冊申請書,加蓋公章;
3、國內《商標注冊證》復印件,或《受理通知書》復印件;
4、商標圖樣。如是彩色商標,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;
5、國際商標代理委托書;
6、國際商標代理服務委托合同;
7、國際商標申請服務確認函。
注冊英國商標的流程?
1、對其注冊商標進行查詢,以排除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冊信息;2、簽訂《商標委托代理協(xié)議》;3、向英國專利局提交注冊申請資料。4、等待審查通過。
TPO(英國商標專利局)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,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注冊的基本要求。如果符合,TPO會簽發(fā)日期并在提交申請一個月內發(fā)給申請人一份受理通知書。在提交申請兩個月后,TPO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并決定該商標能否注冊。如不能,審查員會發(fā)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。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后六個月內答復,否則該申請即終止。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,審查員將發(fā)了最終駁回。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。駁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冊的商標與之相似。與申請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帶有描述性的商標,帶有地理名稱或其它原因的商標,也可能會被駁回。如果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復理由成立,該商標即會被印制在商標公告上。TPO將給申請人發(fā)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。此后3個月為異議期。商標公告期內無異議提出,專利局將核發(fā)商標注冊證。商標注冊保護有效期為十年。商標注冊有效期以注冊日開始計算。